第三百七十二章 狼居胥山前_三国之我是袁术小说最新章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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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七十二章 狼居胥山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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识一下其是否有当年匈奴之风。”公孙瓒自信而又遗憾的说道。

  现今的南匈奴,公孙瓒根本就没有把他和当年的匈奴看作是一个物种。狼是狼,狗是狗,怎可混为一谈?当年匈奴溃败,还有些狼性的北匈奴都西逃,另闯一番天地了。留下来的这些南匈奴都被大汉驯化成了看门狗,失却了血性,比之鲜卑还不如。

  “一汉当五胡,主公这仗要是赢了,也算是应了破胡壮侯当年所言了。”田豫感慨道。

  “何止?”公孙瓒回头望去,看到自己麾下士卒各个身上甲胄齐全,而且都是精良铁甲,手中所持的长矛、弓箭也同样都是精铁所制,心中踌躇满志:“我麾下士卒各个勇猛,以一当五算什么?以一当十都不夸张。这次我要打一场大胜之仗,让天下人见识一下我公孙瓒的能力!”

  不得不说,从袁术那里换得的大量精良装备给了公孙瓒太大的自信了。当初陈汤提出的一汉当五胡,就是建立在装备之上的。因为相对于大汉的精良装备,缺少铁器的胡人实在是太吃亏了,兵器原始笨重、弓箭也不锋利,杀伤力确实相差太大。但即使没有兵器的差距,汉人的战斗力还是远强于胡人的,打起来一抵三没问题。

  汉武帝时期与匈奴的战损比之所以高,是因为匈奴占据进可攻退可守的地理优势,再加上汉武帝时期缺马严重,步卒虽多但机动力较差,这才使得匈奴如此猖獗。在正面硬刚的三次反击战,漠南之战、河西之战、漠北之战,每次都是汉军大胜,势如破竹。霍去病和卫青这两个绝代双骄也是屡屡打出惊人的、近乎一比十的战损,令人惊叹。要知道那是匈奴,不是现在的鲜卑。

  公孙瓒一直以来守卫边疆,与异族作战,对于铠甲武器的重要性再清楚不过了。可以说,精良的铁甲取代皮甲,战斗力能提高起码两三成,再加上精铁所制的刀枪弓箭,公孙瓒麾下的这些大军现在可算是鸟枪换炮。

  以往幽州贫寒,公孙瓒从没有打过这么富裕的仗。此时的公孙瓒可是憋足了一口气,要打一场令世人惊叹、足以流芳百世的大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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