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绯色黎明【晋江独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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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她也是这会才知道,这条巷子里住的都身份不凡,政府也常常让人来探望这些老人。

  这一条槐三胡同,前面是居住的四合院,后半截都是一些卧虎藏龙的雅舍茶苑,有人说,以前这里也是有戏台的。

  多少古楼红墙,又葬着多少悲乐事。

  四合院似乎荒废了许多,院子里有些杂草丛生,墙角的水缸里水莲已经长得很大了,不知道是否是雨水,有些浑浊,显然很久没人住了。

  公证员带她去卧房,有些老旧的木桌上,放着一封落了灰的信。

  竖着的瘦金体,仿佛苍柏。

  高材生:

  人老矣,与亲人疏远,倒也念及你那些日子送来的鲈鱼。

  我认为我一生都是可怜人,不幸的包办婚姻,不幸的几十年,后半生连个来关心我的人都没有。

  你是个好孩子,我不愿让你再经历一次不幸,这大概是我能为你做的一点事,算是回报你送的那几条鲈鱼。

  这房子,曾经是我的嫁妆,送给你,做你的嫁妆,在燕京举目无亲的,我要活着,我就去送你出嫁。

  要是你愿意,等我走了,有空来给我送一束玫瑰花,要红色的。

  ——赵氏,碧城。

  她的丈夫一生都没有送过她一朵花,她见过他捧着一束玫瑰花送给那个法国女人,她还要问,那是什么花?月季?

  别人告诉她那是玫瑰花,她嗤笑那是个洋名字。

  厌恶了一辈子玫瑰花,生前无人送,死后独独盼。

  公证员接了个电话后,跟叶绯说您先看着,我先去忙点事情,不等叶绯回,他就先走了。

  那天叶绯站在四合院子里,没来由地心酸。

  黎羡南给她打了电话,她哭着说,“我明明就是举手之劳,给她送了几条鲈鱼,就这一点点事情,我没想到她一直记挂着我,要是早知道,我在港城的时候多给她打几通电话关心一下她……”

  那天黎羡南在电话里,也跟她讲了一段,从未曾告知过她的事情。

  那年传闻谣言说黎羡南要跟别人联姻也不是空穴来风,是赵西湄叔叔家的女儿,只是赵家单方面提了一嘴。

  这是一件大事,自然要告诉老太太,结果老太太死命不同意,以死相逼,不许人同意,要是谁敢联姻,她就死在那里。

  大家都觉得奇怪,当时是当玩笑说的,甚至于黎羡南本人都是后来才知晓。

  所以当黎羡南告诉叶绯的时候,叶绯突然明白了那封信里的意思。

  ——你是个好孩子,我不愿让你再经历一次不幸,这大概是我能为你做的一点事,算是回报你那几条鲈鱼。

  她临过世前,是想要跟她说这件事吧?一直在寻她。

  她是个很悲惨的老太太,却又一生好强,纵然赵西湄的爷爷万分想要离婚,她背负了太多,却又不能离婚,于是独自一人守着这方小天地,老了连个关心她的人都没有。

  那明明就是叶绯的举手之劳,却被她挂念在心上,仿佛要对她回报。

  仅仅是她的一点举手之劳而已。

  有句话怎样说,有些人,是老天都在帮你。

  有些姻缘,冥冥之中,连一个只见过几次的老太太,都在冥冥之中帮着她。

  蝴蝶效应好似在很多年后才引发了第一场海啸。

  她在那个冷冽的冬夜遇到一个人,遇见了一个阴差阳错的房东,她只是送了她几条鲈鱼,却也不想那是赵老太生命中为数不多的温暖。

  -

  2018年的12月31号,距离黎羡南回来还有最后几天。

  蒲乐生到底是回了燕京,说是受不了港城那紧张压迫的生存环境,说毕竟年龄大了,别这么逼自己了

  那天蒲乐生做东,请他这几个得意门生一起聚个餐。

  叶绯对蒲乐生始终有一份恩情在的,毕竟当年继续读书,都没少了他鼓励。

  如果真有千里马和伯乐这说法,蒲乐生就是她学生生涯的第一个伯乐。

  蒲乐生的饭局定在了一个素食米其林餐厅里,这地方是个大型四合院,四进院,几层几层小楼香榭,一条青石砖铺着直挺挺进来,两边是装饰用的白色砂砾,院子一角做了水池,里面养着不少锦鲤。

  包厢也是环境雅致,房间很大,通透玻璃,将中式和现代结合的设计,棕木点缀,几个素净花瓶里插着白色的梅花。大厅中央有竖琴表演,声音袅袅流动。

  去之前,叶绯跟黎羡南打了个电话,这几天她心情有点差,是因为赵老太过世的事情,让她整个人难过了好几天。

  “去换换心情吧,我送你个东西,过两天到。”他语调听着有点闲散意,却也真的安抚。

  “你要送什么呀?”叶绯问他。

  “到时候你就知道了。”

  那天叶绯其实不是很想去,但是也没多少朋友能叫出来有什么娱乐活动,因为赵老太去世,这几天赵西湄他们忙的紧。

  黎羡南说要她去换换心情,她也就答应了。

  “穿漂亮点儿。”他提醒了一句。

  “不漂亮呢?”

  “不漂亮也没事儿,你可别后悔。”他是笑着说的,“我们绯绯那么注重仪式感。”

  叶绯轻笑,最后想到毕竟是去见导师,还是穿的稍微正式了一点。

  这两年去读书,影响的真的不只是叶绯的学识,有些东西是潜移默化的。

  她平时看书很多,本就有种内敛的气质,加上经济也不那么紧张,又是在国际知名的公司实习,气质很快就沉淀下来了。

  那天叶绯穿了一件米色的薄毛衣,下半身配了条白色的长裙,一件到膝下的长款毛呢大衣,整个人仿佛冬夜里一朵花。

  她怕冷的,在西郊的衣帽间里选来选去,最后还是落在了一条深色的围巾上。

  她只是想起,很久前的冬夜里,黎羡南帮她系上了这条围巾,那时她私心起,带着这条围巾去了港城,又去了伦敦。

  围巾上仿佛残留着他的味道,很淡的烟草味。

  离别的时候,这大概也算是睹物思人了。

  蒲乐生今年也不算年轻了,但是毕竟是个教授,饱读诗书,气质自华,蒲乐生说,“今天还有几个人来,我这桃李满天下,唐文斌你现在在做什么来着,制片人了是吧?”

  “对,在制作一些青春小说的ip。”唐文斌也是叶绯的同学,只是好多年不见,大家都有点生疏了。

  “看你们现在在各自行业发展,真好,”蒲乐生倒了一杯清酒说,“你们大学那时候,哎过去真久了,哦对,我等会有个朋友过来,跟你们聊几句。”

  叶绯低头舀着一小碗菌菇汤,这餐厅的色调设计,真的无端让她想到跟黎羡南刚认识的时候一起去的地方。

  他们是在二楼的包厢,一楼的竖琴后来换了一首曲子,叶绯一下听出了那个曲调。

  圣诞快乐,劳伦斯先生。

  叶绯只喝了半杯清酒,听着蒲乐生和旁边的几个同学讲现在的媒体发展。

  侍应生在上菜——

  “您好,这是云南菌菇煲的汤,是用爆了二十四小时的鲜笋汁调味……”

  真是似曾相识啊。

  叶绯紧绷了好几天的情绪,就是在这样的时刻,仿佛被戳破的气球,毫无征兆的涌出来,她眼圈有些泛酸,低着头搅动着碗里的菌菇汤,怎么都没了胃口。

  她忽然也只是很想见他,都过去多久了,日子越近,她越是难以平静。

  叶绯没有关注别人说什么,她拿着手机给他发消息。

  我想你,这三个字敲出来,手指微微颤抖,她想要问他在哪儿,我不等你了,我去找你吧,最后几天好难熬。

  “绯绯,这是黎先生,你最近不是在跟一个新项目吗?黎先生是投资人……”

  叶绯仿佛当成了一场幻听。

  “学生吗?”熟悉的声线,懒懒的,仿佛含着笑意。

  “我这学生厉害的,当年的文科状元考进燕京大学,后来去港城中文大读硕士研究生,还在伦大读了博士呢!”蒲乐生提起她,语气也是骄傲。

  叶绯很迟钝地抬起头,那仿佛是一场梦。

  她朝思暮想的人,她刚才想到忽然心口绞痛的人,就好端端坐在她面前。

  黎羡南好似仍旧是初遇时的那样,眉眼深邃,轮廓立体流畅,他穿了一件长款大衣,也真的好像那年初遇时的样子,

  矜冷,举手投足间的贵气让人一眼难忘。

  可这样清冷的人,却正坐在她的面前,眼底含着一点儿笑意。

  “小姐,是我刚才……”侍应生看到了她情绪的异常,小声询问。

  “得,你把人姑娘吓着了。”

  黎羡南眼角眉梢噙着笑意,目光仍旧缱绻的落在她的脸上,一如既往地温柔注视。

  叶绯当时想——

  是不是一口清酒,让她出现了幻觉?

  她抓起手机,匆匆起身,说,“我去打个电话。”

  “绯绯——”

  她一路小跑出去,仿佛有些狼狈,她到一处无人的露台,给黎羡南拨过电话。

  “绯绯。”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,却又好像好近。

  “黎羡南,你什么时候回来,我今天都快出现幻觉了,要不然你告诉我你在哪,我去找你……”叶绯手足无措地站在露台,吹着冷风,她清醒了瞬间,空气中好像隐约有些熟悉的味道。

  晃神的片刻,黎羡南出现在她的身后。

  修长干净的手指上,戴着一枚银色的婚戒,指尖绕着一截白色的丝巾,另一只手拿着手机,他不语,暗欲的眼神落在她脸上,像笑,“绯绯,心还挺狠,跑这么远,怎么舍得啊,我这不是来接你回家了?”

  叶绯呆滞着,好像久久才意识到,这不是梦,是现实。

  黎羡南拿回了她的大衣,给她披上,牵着她的手出来。

  “那、那他们呢……”

  “喝多了,自个儿回。”

  黎羡南牵着她的手出来,熟悉的车子停在胡同口。

  她好像一个梦游乍醒的人,思绪都混沌。

  黎羡南帮她拉开车门,车子的副驾驶那儿摆着一大扎盛放的绣球花。

  叶绯呆呆转头看他,黎羡南站在她的面前,是她朝思暮想了无数个日夜的黎羡南。

  暗色的夜,他看她的视线有些深意,真的好像初遇的那时,最直白的心动,被压在尚且理智的外壳下,于是暗流涌动,理智与着迷交融成一种绯色。

  黎羡南向前走了两步,帮她整理好围巾,温热的指腹蹭过她的脸颊,叶绯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,后腰抵在车门上。

  “绯绯,我来接你回家了。”

  略低的声线,好似让耳廓都过了一层薄薄的酥麻,很轻地声音,她脸颊发热,空气中淡淡冷冽的木质味道,沉稳又上瘾。

  她终于抬起头,跌进那双万千深情的眼眸中。

  “黎羡南——”叶绯突然哭出来,好像这时才意识到是现实。

  他真的回来了。

  黎羡南轻笑,将她揽进怀里,紧紧地抱住,好像拥紧了他今生唯一的挚爱。

  叶绯的脸颊贴在他的胸口,她用力地抱着他的腰,“你来接我回家了。”

  “对啊,我来接我们绯绯回家了,这次的花是亲手送你的,开不开心?”

  黎羡南声调藏笑,“就想着你这两天心情不好,我可熬了好几天,提前回来见你了。”

  那年凛冽的冬夜,却又热烈沸腾。

  不要温和地落入那个良夜,要热烈,要沸腾,要燃烧,要去寻找另一个与你嵌合的灵魂,是生命中的另一半。

  遇上他,才不会为这俗气的人世间疯魔。

  在这个爱意随风起的年代,我为你奉上我所有的真心和坦诚,你才是我的永恒。

  叶绯不信承诺,只信黎羡南。

  他很少用言语表达爱意,细节才是他的答案,关于爱,他在叶绯的世界中,永远拥有唯一的、满分的答卷。

  若风折杨柳,无风无月再无他。

  春来燕归,浮云流水,琅琅人世间,山长且水阔。

  今夜我不看月不等雨,只等你赠我一个良夜。

  ——有些人,也是真的会一眼万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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