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娃记(14)_快穿:我只想死校对版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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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娃记(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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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建福参军以后的第一个月,阿锦就收到了他的来信。

  正如阿锦所猜测的一样,建福去了部队仍然很艰苦很累,每天劳动,下地,训练。

  虽然他在信里并没有喊苦喊累,但是阿锦看到信纸上有泪痕,就知道他肯定是想家又哭过了。

  说到底只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孩子而已。

  阿锦给他回了一封信,信里又塞了五块钱。在部队里打点关系,吃饭,都需要用钱,阿锦怕他吃不饱。

  其实织布厂的工作也很简单,每天定时定点,工作就是织布,工作量也很大,并不比在大队里干农活轻松。

  一个月的工资能拿到三十块钱左右,比大队里要多。

  而阿锦的踏实能干也获得了同事的一致好评,领导也对她很看好。

  阿锦25岁那年,李大麦从城里回来了。

  他骑着自行车,在织布厂门口等阿锦,下班的工人们看的羡慕极了。

  李大麦眼睛紧盯着门口,生怕错过阿锦的身影。算算时间,他们已经有四五年没有见过了。

  他心中又是紧张又是忐忑,生怕阿锦认不出他来。

  阿锦出了大门,就见门口的妇女们一阵骚动,她顺着众人眼神看过去,就见李大麦一身干净的工装,骑着自行车在门口等他。

  这幅场景,让阿锦联想到了现代小说里的“霸道总裁”。

  李大麦看到阿锦出来,眼神一亮。

  她比小时候更好看了,没有了风吹雨打的农活,她的皮肤变白了很多,眼神依然坚定有力,即便穿着织布厂的工装也不能压下她的半分气质。

  李大麦只觉得胸膛里的心脏狂跳,他把车子放在一边,连忙迎上去:“招娣!”

  阿锦看着他也笑了,自然的握着他的手:“大麦哥,你怎么来了?”

  李大麦看着阿锦牵着他的手,脸红了:“我想你了。”

  阿锦又问他:“这是你买的自行车?”

  李大麦连忙摇头:“不是我买的。是,是我自己组装的。”

  阿锦拿眼神询问他,李大麦看着眼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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